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俞正声汪洋直面财产公开问题

来源:未知   发布于:2012-11-15 09:55    浏览:

 

11月9日是上海代表团开放日。在回答记者提问时,十八大代表、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表示,要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。在制度上建立一套完备的、便于群众监督的办法,才是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最有效的途径。对于是否会带头公开财产的问题,俞正声表示,只要中央决定,自己很容易公开,“因为我没有多少财产”。无独有偶,同一天,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回答有关官员财产申报的问题时表示,广东也在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,我们会继续探索(见11月11日《新京报》等媒体)。

在党的十八大上,官员财产公开成为舆论关注的一大焦点,而面对舆论关切,无论是俞正声还是汪洋都未回避。从两位高官的表态可以看出,上海、广东都已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,并将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。犹记得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,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就曾表示:“对财产公示,你们知道我的态度。我现在告诉大家,第一,我已经按照中央现有的规定,如实填报我自己的有关情况;第二,如果将来需要向全社会公布财产的话,只要有这个制度设计,我会率先公布我所有财产。”很显然,高官对财产公开越来越脱敏,也敢于公开财产。这次上海、广东等地集中谈及官员财产公开,再次说明了官员直面舆论呼声的自觉,也凸显出官员财产公开的必要和重要。

目前,我国已经实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制。不过,由于申报只是一种内部汇报,不少时候缺乏有效核实,以至于一些官员申报财产时往往流于形式。比如日前落马的广东“房叔”蔡彬,房产多达22处,在其落马前,也曾向组织申报过财产,但显然弄虚作假;正在服刑的“三玩市长”湖南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曾坦白,“财产申报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我从来没有执行过。纪委每年春节后登记收受红包礼金情况,我只是象征性地登记一点。为了掩饰自己的受贿,每年过大小节,我都会向纪委交一些小小的红包礼金。”

众所周知,官员财产公开被称为“阳光法案”,是举世公认的反腐利器。不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,就会有更多的“房叔”潜伏,甚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财产转移到国外;不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,公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就无法很好地实现;不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,腐败就很难有效遏制。问题的关键还在于,官员公开财产是义务,如果财产合法,没什么不敢公开的。日前,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天成在微博上,将自己和家人的财产一一公示,并表示,“我觉得这个没有敢不敢的问题,公布财产并不是很难的事情”,“问题在于财产的来源合法与否,如果都是合法的,有什么公布不得的呢?”

而俞正声则表示,只要中央决定,公开财产很容易。他还曾表示,“我的财产早就申报了。这次,中央是扩大申报范围,要求申报住房、配偶子女工作等情况。我们按照规定每年如实申报。如果可能的话,你可以去中纪委查查。”这是一种坦然。越来越多的官员愿意公开财产,这是好事,直面民意胜过闪烁其词,公开财产胜过默不作声。

温家宝总理把官员财产公开定义为,“这是对干部手中权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”。“最重要监督”的表述,意在强调在对官员的所有监督中,官员财产公开的地位和价值无可替代。期待直面财产公开的官员越来越多,期待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方越来越多,更期待官员财产公开形成制度,并上升为法律,成为对所有官员的一项硬性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