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。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。
(三)能主动热心为本会服务。
(四)绵阳籍各类企业在深圳开设的分支机构或经济实体;绵阳籍人士在深圳市投资兴办的各类合法企业和中介服务 机构等;其它为深圳绵阳两地经济发展产业配套的异地经济组织。
(五)个人会员:绵阳籍在深的其它依法可加入商会的自然人。
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。
(二)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审查,并经本会会长批准。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会员享有的权利
(一)本会内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(二)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。
(三)享有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优先权。
(四)对本会工作有批评、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(五)享有本会采集的有关商务信息和资料的知情权。
(六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维护本会的权益和声誉。
(二)自觉执行本会决议。
(三)按时按标准缴纳会费。
(四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。
(五)积极参加商会活动。
(六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信息、资料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如逾期半年不缴纳会费,1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中途退会,所缴会费不予退还。
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,将由本会提出批评、教育;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